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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交流学习。我们今天探讨的话题是“遵纪守法,知行合一”。没有法纪的约束,社会将会变得混乱不堪。那么问题来了,当我们在讨论法纪时,我们在讨论什么?法纪本身又是什么?
一、看破黄尘车马梦,方见庐山第一峰,一探法纪为何物
(一)法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思考法律是什么时,我们需要先引入两个假设,一是资源匮乏假设。就是我们生活所需要的资源总是匮乏的,这是不证自明的。如果资源真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么人们所有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这个时候就不存在冲突,好比人人都有印钞机,并且所有的东西都能买到。这可能吗?参考民国货币金圆券,疯狂印钞只能通货膨胀,最后民不聊生,因为资源是相对匮乏的。二自利性假设,毕竟生存和发展是生命的第一需求,我们不能说,资源有限,我们要发展,所以请你们不要发展;也不能说面包有限,我要生存,所以请你不要生存。
而物质有限,相对匮乏,自利发展,利己排他,这时候冲突、战争就成了必然。但我们都知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战争是不利于群体发展的。所以为了避免我们的集体、社会毁于内耗和冲突,我们就必须要建立秩序,把无序的战争限制为和平的竞争,发展才能欣欣向荣,社会才能歌舞升平。那么怎么建立秩序呢?经过千百年的实践摸索,我们达成一个共识:依靠法纪,维护秩序!法纪是维护集体秩序,保障个人利益,实现群体利益最大化,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必然结果。
(二)法纪是个人获得幸福体验的最优选项
《韩非子》有“公仪休嗜鱼”的故事。公仪休嗜鱼,但国人献鱼而不受,其弟问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公仪休说,正是因为我喜欢吃鱼,才不能收鱼啊。收了“鱼”,就是贪赃,“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短”,难免渎职或枉法,法纪之下,必被惩戒,以后还怎么吃鱼?若不收鱼,自己就可以买鱼吃,所以,正是爱吃鱼,所以不能收鱼啊。没错,法纪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也就是长远利益的稳定化的最好保证。
马斯洛五层需求理论人人知晓,生理需求,吃饱饭。安全需求,明天也能吃饱饭。这两者是底层需求,而因私欲膨胀,以身犯险,不断试探法纪,即便偶有侥幸,未被惩戒,也必然会牺牲安全需求,付出风险成本,即心怀忧虑,惴惴不安,懊恼悔恨,惶惶不可终日。毕竟守法才能安全,安全之后才能获得幸福之体验。
《明史·杂俎》有这样一首诗:昨日同台言晏晏,今朝忽讶已琅当。元璋廷问宜须记,唯悦君颜说万纲。讲的是明朝皇帝朱元璋曾问手下大臣,天下何人最快乐?有人说“金榜题名者最快乐”,有的说“功成名就者最快乐”, 有的说“腰缠万贯者最快乐”,可朱元璋听了都不以为然。直到万纲答道“畏法度者最快乐!”朱元璋才抚掌称善。畏惧法度者,必遵纪守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自然吃得香、睡得稳、底气足,这样的生活岂不快活?
人人都知道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也知道力是相互的,你触犯法律越是肆无忌惮,所受到的法纪惩戒就越严厉。若敬畏法纪,敬而远之,则就是法纪是个圈,自由在中间了。法纪不是问题,对待法纪的态度,与法纪的相处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二思缘何触法纪
既然法纪是社会发展的共识,那为什么还有人知法犯法,知纪违规呢?究其原因,或许有以下三点。
(一)违反法纪,侥幸心理
违规饮酒是不对的,但我谨慎些,应该不会被发现。出国是有风险的,但我谨慎些,即便被发现,想来也没人举报。侥幸心理其实人人都有,因为它本质上是大脑的一套心理防御机制,越是因压力、风险、危机而感觉焦虑时,为防止心理失衡发展为精神疾病,大脑会自动产生一种乐观情绪来对冲,这种乐观不是基于现实的,甚至是恰恰和现实相反的,它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暂时抚慰心神,避免心理失衡,这就是侥幸心理的积极作用。
而一体双面,如果过分依赖侥幸心理,那就极为危险了。毕竟侥幸的心理不是基于现实,而是与现实相反的。比如前期迎检,紧张焦虑,如果正面应对,那我们的行为应是好好准备,而如果依赖侥幸心理,想着,算了反正不会抽查到我。那限制我们的成长进步不说,最后还免不了被检查通报,问责处理。所以,面对侥幸心理,我们应客观对待,减少依赖。
(二)违反法纪,短视行为
经济学上有理性人的假设,即每个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力图以自己最小代价去获得最大收益,也就行为主义所说的趋利避害是人行为的本质。那么为什么还有人铤而走险,触犯法纪呢?难道说他们不懂触犯法纪的严重后果?
他们还真是不懂,在他们的眼里,触犯法纪只有风险成本,比如涉黄、涉赌、涉酒,如果被抓到的伤害值是100点的话,再乘以被抓的风险几率,打个比方是20%,即风险成本是20点;而如果他们真的触犯法纪的话,在他们眼里,那点转瞬即逝的快感,很可能是超过这个20点的,所以他们才铤而走险,选择违规违纪。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一是短视行为,看不见被抓后的伤害有多疼,轻者问责处分,仕途断送,重则身败名裂,家庭破裂,伤害哪是一百点,很可能是一百万点。而侥幸心理忽略了被抓几率,被抓概率是20%吗?被抓住了就是100%;二短视行为放大了快感价值,什么叫做短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把那篇树叶从眼前移开,或者把眼光放长远些,就会知道,这叶子有多小,这泰山有多重了,这选择有多蠢了。
(三)违反法纪,冲动情绪
还有部分同志违反法纪的原因是冲动情绪,刚才说了经济学里的是理性人假设,但人不完全是理性的,有时候是非理性的,冲动的,被情绪左右的。面对网络赌博输红了眼,某时被站街女拉扯,经不住诱惑,酒精成瘾,心痒难耐。不可否认,有部分违规违纪确实是被情绪所左右的,而这也恰恰证明了法纪对我们的保护作用。因为那些法规法纪所不允许的行为,都在瞄准我们的弱点,狙击我们的情绪。
以“黄赌毒”为例,黄是狙击人的生理欲望,这个不需多言;酒,其实从某种程度上和毒品类似,都是刺激大脑奖励中枢,大量分泌多巴胺,使人感到快乐,而简单粗暴的刺激奖励中枢具有成瘾性;若是养成了以喝酒来缓解压力、焦虑或苦闷等情绪,还会阻碍个人成长进步,须知运动能治假病,酒精难解真愁,越喝越愁。还有赌博,简单规则,直指人性,用及时回馈来粘住人的注意力,每把牌都能快速验证输赢;虚拟掌控感能粘住人的心理,赢了会归结为牌技好,输了会归因为失误;金钱刺激,随机效应,也会刺激大脑奖励中枢,加速“内啡肽”“多巴胺”分泌,即具有成瘾性。
所以,不要觉得自己是绝对理性、绝对清醒,我们的情绪早被有心人所瞄准,随时会被开枪狙击,只有遵守法纪,才能保全自己。
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三看法纪如何守
(一)自觉学法守法,培塑法制理念
恩格斯曾说:“行动的一切动力,都要通过他的头脑,转化为他的愿望和动机,才能使他真正行动起来。”这也就是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为什么有的人会违反法纪,很大程度是源于不知法,不懂法,所以就由着性子,做出些蠢事、傻事、后悔事来。因此,要克服“法律条款乏味不愿学”“自己不违纪不犯法不用学”的错误思想,加强法纪法规学习, 培塑法制观念,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为一名党员,没有较强的法纪意识,不知法纪允许什么,禁止什么,就容易行为失范,受到惩戒。因此,懂法是党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大家一定要逐条逐项学, 入心入脑学,经常反复学。同时还要边学边思考,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它的科学性在哪里?如果不这么做会造成什么后果?只有这样, 才能够在强化思想认同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二)慎独慎初慎微,养成守法习惯
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知能作用于行,即认同法纪,利于遵守法纪,同样,行也是能反作用知的,遵守法纪也利于理解法纪。为此我们行为上应做到慎独、慎初、甚微。
慎独《礼记·中庸》上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 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思是个人在独处的时候也要谨慎遵守道德原则。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要求共产党人“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什么叫慎独,不是说法纪不允许我们这么做,而是说,即使没人要求,没有人监管,我也不会这么做,慎独者,处于法纪之内,获得真自由。
二是慎初。明朝张瀚初任御史,前去拜见都台长官王廷相,王廷相给他讲了轿夫湿鞋的见闻:轿夫新鞋,路遇泥泞,刚开始还择地而行,后一不小心踩进泥水,鞋已弄脏,轿夫便“不复顾惜”。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自尊心的沦丧,从你第一次违规违纪开始,无论有没被发现,在你心中,你的鞋已经脏了,下次再触碰纪律的心理成本低很多。所以守住底线就是守住自尊。
三要慎微。《吕氏春秋·慎小》里讲:“人之情,不蹶于山, 而蹶于垤。”讲的意思是人在高山上不摔跤,却往往在小土丘上摔跤。比喻人往往慎于大事,忽视小事而招至失败。这是行为学上的渐进性原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违法乱纪者也不是一天堕落的,少时偷针,长大偷金,任何大恶都是从小恶的潜移默化开始,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合理规避诱惑,科学疏导情绪
《道德经》有言,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即看不见那些诱惑和欲望,人们自然就不会意乱心迷。我们合理规避诱惑,没事别把自己置身于诱惑之中,才是最安全稳妥的。怎么规避诱惑,黄色弹窗,看见就关,美女搭讪,绕道走开,网上赌博,一律呵呵,不去考验自己的定力,就是最大的定力。
斯坦福大学凯利麦格尼格尔教授在《自控力》一书中提到她的发现:压力是自控力的天敌,压力越大的人,自控力越差。其实这很好理解,债多不愁,虱子多不痒,当压力击溃你时,你难免来句,算了,随他去吧,这就是被压力吞噬了自控力。好比迎检后的松口气,完成重要工作后的短暂休息,大紧之后的大松现象都是压力在逼退自控力。所以怎么办?科学疏导情绪,正确面对压力,如倾诉聊天,建立亲密关系;读书运动,以获得感支撑高水平自尊;肢解大项工作,降低工作难度,提升次级控制感等,都是科学疏导情绪,正确面对压力的有效方法。
同志们,法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个人获得幸福体验的最优选项,我们要从内心认同法纪,在实际行动中更要克服侥幸心理、短视行为和冲动情绪,自觉学法守法,培塑法制理念,慎独慎初慎微,养成守法习惯,合理规避诱惑,抵制不良情绪侵染。如此则能做到遵守法纪,知行合一,受法保护,获得幸福。以上就是本次授课内容,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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